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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un网页版青岛园林林业再获荣耀!这5个新品种榜上有名

  •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4-08-21 01: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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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iyun·体育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2023年第一批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名单,217个植物新品种获得授权。其中青岛抬头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东椴“华东1号”“华东2号”“华东3号”,以及紫椴“玉树临风”和“标兵”等5个新品种榜上有名,目前全市还有30余个新品种正在等待公布或实审。近年来,青岛植物新品种权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自2018年截止到2023年4月21日(2023年全国第一批新品种授权发布日期),全市园林和林业系统共有52个品种获国家林草局植物新品种授权,包含李属、槭属、椴树属、杜鹃属、芍药属、绣球属、山茱萸属、槐属、柽柳属等。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企业扎实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离不开行业协会组织的支持和参与,也离不开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服务、多措并举营造出的良好营商环境。

  椴树被誉为世界五大行道树之一,国外选育出大量园艺品种。《中国植物志》记载我国有32个种,种质资源非常丰富,但是目前在园林应用中多是国外的品种,国内椴树多在植物园栽培,园林应用较少,且在园林绿化中应用的一直是原生种。此次椴树新品种授权,实现了我国椴树品种化的重大突破。

  近几年,青岛植物新品种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2018-2021年青岛胶南明桂园艺场选育的7个和青岛樱花谷科技生态园有限公司选育的11个樱花新品种取得植物新品种权证书。2018年青岛中科景观植物产业化发展有限公司选育的槭属、绣球属植物获得了5个新品种权证书。2019年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选育的槐属植物获得了1个新品种权证书;青岛根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选育的柽柳属植物获得了1个新品种权证书。2021年青岛风和日丽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选育的槭属植物获得了1个新品种权证书; 青岛永根园艺有限公司选育的杜鹃花属植物获得了6个新品种权证书;城发集团(青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选育的芍药属植物获得了2个新品种权证书。2022年青岛抬头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选育的4个元宝枫新品种取得了植物新品种权证书;青岛永根园艺有限公司选育的杜鹃花属植物获得了3个新品种权证书;城发集团(青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选育的芍药属植物获得了4个新品种权证书;青岛市园林林业技术学校选育的山茱萸属植物获得了2个新品种权证书。

  其中丁明贵先生在2014年杂交成功,并在2019年取得新品种权的樱花新品种,目前栽培试验已有8年。名贵红名贵粉名贵泊里名贵月光等樱花新品种都是先花后叶、花期较早、花开持续较长、花色艳丽娇美,而且具有耐旱性强,耐盐碱,对土壤条件要求不严的特点,具有有较高栽植和观赏价值。

  围绕育种创新和新品种转化应用等创新工作,行业协会积极发挥作用,构建和优化产业协同平台,提升产业集成水平,带动了产业创新、转型、升级发展。

  一是定期组织设计沙龙活动,对接苗木应用端的需求,整合协会资源优势,为设计师与生产者搭建桥梁,加强设计与生产之间的深入沟通、交流与合作,为设计师甄选新优特及优质苗木资源;同时为生产者推广新优特及优质苗木,让苗木走向终端市场。二是每年举办园林和林业产业展交流活动。协会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交流,邀请行业专家针对行业发展痛点、热点问题,开展多场精彩报告和互动对话,分享新品种选育工作最新进展,探索行业发展新契机。三是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参与标准规范的立项与发布。在市园林和林业局的指导下,协会联合抬头园林、金彩园林、零零一工程公司、海德工程集团等会员企业组织申报了《观赏草栽植和养护技术规程》《椴树整形修剪技术规程》《榉树育苗技术规程》《元宝枫栽培技术规程》《夏栎栽培技术规程》。四是开展树种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开展了青岛市城区行道树及珍稀乡土树种(榉树、椴树、栎类)资源调查工作。五是围绕公园城市建设,推荐特色苗木。青岛市苗木协会带领协会专家及主要工作人员多次到太平山中央公园生态绿道建设现场,对生态绿道两侧植物进行了现场勘察,结合公园现状,从植物的多样性及实际应用出发,为太平山中央公园和浮山森林公园改造指挥部提报了《关于太平山中山公园生态绿道建设园林植物选择和配置的建议》《关于进一步优化太平山中央公园生态绿道两侧刺槐林结构的建议》,并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推荐了部分会员企业特色树种及苗源。

  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是维护林草种苗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和激励创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切实提高认识,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加大工作力度,对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为企业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发展和市场环境。

  为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市园林和林业局坚决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按照省、市“双打”考核、“双随机一公开”以及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要求,每年春季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市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监督检查集中行动。

  市园林和林业局公布市、区(市)两级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由专人收集汇总林木种苗违法行为线索。相关部门主动开展服务,在全面摸清辖区内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的前提下,主动联系各单位,采取去函、联系座谈、上门服务等形式,积极主动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组织技术人员开展公园城市建设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对全市范围内重点工程造林地、苗圃和苗木交易市场等苗木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项目包括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制度执行情况、档案建立和完善情况、春季造林种苗生产、贮备及质量情况及生产经营规范执行情况等,通过对全区林木种苗质量进行抽查,提高了林木种苗从业人员依法生产、诚信经营意识,有效规范了公园城市建设林木种苗市场。

  下一步,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做好种苗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过典型案件曝光等形式,保持对制假售假以及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和震慑力度,增强林木种子企业守法意识,提高农民识辨假劣林木种子的能力,营造全社会自觉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劣林木种苗的舆论氛围。继续加大对执法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建立一支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实践经验、装备精良的林木种苗行政执法队伍。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选育或者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改良,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和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包括生产权、销售权、使用权、标记权、被奖励权、许可权、转让权、放弃权。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的品种权保护期限为20年,其他植物为15年。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生产、繁殖和为繁殖而进行处理、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出口以及为实施上述行为储存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种品种的繁殖材料;涉及由未经许可使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而获得的收获材料的,应当得到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许可;实质性派生品种实施上述行为的,应当征得原始品种的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假冒授权品种或者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负责林草植物新品种权的审批。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和促进工作,鼓励育种创新及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宣传培训,促进优良林草植物新品种转化运用,依法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